

为了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,按照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,根据《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价格及专项调价与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制定市级基准价(玉溪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),同时为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,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,下调了部分检查、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,整合规范及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自2025年8月30日零时启用,现将整合规范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下调的部分检查、检验项目收费基准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间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联系医保科,联系电话0877-6550983。
附件2_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.xlsx
附件7 中医灸法、拔罐、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.xlsx
附件10 “微量血糖测定”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.xls
元江县中医医院
2025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