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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江县中医医院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医药代表接待日活动的公告

2026-06-09 08:53 来源:元江县中医医院 发布人:赵春艳 浏览:次

  根据《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》(元中医发〔2022〕4号),现计划于2026年6月17日开展医药代表接待日活动,医院组织专家组听取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设备等领域优势产品介绍,遴选部分新产品,欢迎广大医药代表积极参与,现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
  一、接待时间、地点

  资料审核时间:2026年6月17日(星期三)10:00

  资料审核地点:元江县中医医院1号楼5楼药剂科办公室

  产品推荐时间:2026年6月17日(星期三)14:30

  产品推荐地点:元江县中医医院2号楼5楼510室

  二、参会人员

  (一)分管领导、医院行风建设负责人、纪检监督负责人、相关职能部门主任;

  (二)相关临床、医技、医辅科室主任(负责人);

  (三)申请接待公司委托代表。

  三、有关要求

  (一)申请推荐产品的医药代表按要求提前10分钟签到。

  (二)为了提高会议效率,所有医药代表必须采用PPT形式介绍产品信息,注意控制时间,每个产品推荐控制在10分钟以内,推荐产品大于2个(含2个)的,每增加1个产品推荐时间增加5分钟,总推荐时间不超过30分钟,特殊推荐项目除外。

  (三)需进行产品推荐的生产、经营企业请于2026年6月14日17:30前将附件1:《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申请表》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医院邮箱:yjxzyyyyjk@126.com。未按时发送推荐申请的,不予接待,相关责任由推荐人自行承担。

  (四)推荐申请提交后医院将组织专家组审核,推荐人注意接听电话或查看邮箱信息,推荐申请是否通过审核将于2026年6月15日17:30前通过电话或邮箱回复。

  (五)推荐人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,并保持申请接待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。不按时参加者,视为自动放弃;若因推荐人不及时查看公示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,由推荐人自负。

  (六)未经医药代表接待日活动推荐的产品原则上不纳入遴选目录,急症急救、临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需求且医院无替代产品、专家组判定的其他情况除外。

  (七)推荐资料按照附件2:《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活动推荐资料汇编》汇编成册,于2026年6月17日(星期三)10:00现场提交(纸质版1份、电子版1份)。经审核,资料提供不完善的,不予接待,相关责任由推荐人自行承担。

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活动审核资料清单

序号

资料名称

要求

备注

1

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申请表

签字及加盖公章


2

推荐企业资质(营业执照、经营/生产许可证等)

加盖公章


3

推荐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

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,签字及加盖公章


4

医药代表反商业贿赂承诺书

签名及按手印


5

元江县中医医院推荐产品信息表

加盖公章


6

产品资质(生产企业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证、再注册批件、说明书)

加盖公章

药品

7

产品资质(生产企业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证/备案凭证、产品注册证/备案凭证、说明书(纸质/电子版))

加盖公章

医疗器械

8

产品参数、配置清单、产品整体外观彩色图片、产品标签彩色图片

加盖公章

医疗器械(设备类提供)

  四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
  潘老师 18468249121,0877-6017433

附件1  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申请表.doc

附件2   元江县中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日活动推荐资料汇编.docx

  元江县中医医院

  2026年6月9日